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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要求

来源:说书人 | 2020-07-02 10:47:15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250万日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3/4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1/4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要求

6.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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